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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惕互联网上贸易陷阱

1998-07-30 来源:光明日报 邵文杰 我有话说

广东一公司通过互联网进口了一批货物,商检人员发现这批货物存在短重、品质不符问题——虽然网络中对该批货物的叙述惟妙惟肖,非常诱人。商检部门提醒工贸企业——

本报北京7月29日讯网上交易迅速、方便,但在有关管理不健全的情况下,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人士提醒客户:互联网上做贸易有骗局,进行这种交易时一定要慎重,谨防上当受骗。

日前,由广东南海某公司代理香港某五金行进口的22个货柜、500吨五金碎料,从美国东岸运抵南海(三山)港码头。南海商检局南海港办事处接受了客户的报验。此批货物合同规定含铜量为65%,货值42万美元,即300多万元人民币。

商检人员在检验中发现该批货物存在短重,品质不符问题。经向货主了解,该批货物是通过国际互联网成交的,网络中对该批货物的叙述惟妙惟肖,非常诱人。供货商还提供有完整的装运前环保检验证书、国外某检验公司品质检验证书、船运提单、装箱单等。经初步审核,发现其品质检验证书上的英文描述非常笼统:规定含铜量为1%—65%范围之内。这种笼统的描述是根本不能作为品质检验依据的,而购货方某五金公司正是因为没有识破这个英文描述上的陷阱,误认为有品质证书就万无一失了。

对此,南海商检局制订了详细周密的可靠性和分析检测方案。为了保证采集样品的可靠性和权威性,以便早日作出公正鉴定,商检人员仔细地记录和拍照。通过鉴定和化学检测,检出这批货物实际重量为135.93吨,短重364.07吨;其含铜量为1.40%,与合同要求含铜量65%相差甚远。南海商检局及时出具了检验证书供货主索赔。

商检部门提醒工贸企业必须警惕网上贸易骗局,增强自我防范意识。签订合同要严谨,不要留下漏洞,给不法商人有可乘之机,对供货方提供的外文单证(如品质证书等)要仔细推敲,不要陷进对方故意设置的文字陷阱;一旦发现到货不符,一定要立即停止卸货,保护现场,以便商检部门检验取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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